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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定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和竞选活动期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3)日举行会议,商讨及定出往后选举程序中的几项重要日程,包括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和竞选活动期。 管委会主席宋敏莉会见传媒时表示,6.29选委选举日已顺利完成,经过总核算工作及终审法院的核实程序后,管委会昨天已收到法院送回的选举结果;有关资料明天将送往印务局付印,下周一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就会公布全体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她续指,随着特区公报刊出全体选委名单,代表着行政长官选举的首阶段工作结束,并进入第二阶段的程序。 行政长官选举日已定於8月31日,宋敏莉表示,管委会在今天的会议上,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商讨及定出未来几项重要的日程,包括7月14日至7月29日可领取及送交《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为7月18日至7月29;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期由8月16日至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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