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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收到经终审法院核实的选举结果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已於6月29日举行,经初步点算及总核算,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已收到总核算委员会公布后交来的选委会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的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体育界,以及第三界别中的劳工界和社会服务界委员的选举结果。
第四界别代表
管委会亦已收到经终审法院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确认并张贴的选举结果。此外,管委会已确认及公布了第三界别宗教界6名代表,并对澳门地区全国人大的当然委员、立法会议员和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自行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代表作出了登记。第四界别的选委会委员如下: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22名):
何润生、宋碧琪、李静仪、林香生、施家伦、唐晓晴、陈亦立、
陈明金、陈美仪、陈虹、高天赐、张立群、梁安琪、麦瑞权、
黄洁贞、黄显辉、郑安庭、郑志强、刘永诚、欧安利、萧志伟、
关翠杏
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12名):
何雪卿、李沛霖、林笑云、姚鸿明、容永恩、陆波、高开贤、
崔世平、梁玉华、梁维特、贺一诚、刘艺良
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16名):
尤端阳、王彬成、何厚铧、吴立胜、周锦辉、林金城、柯为湘、
陈锦鸣、曹其真、梁华、许健康、贺定一、杨俊文、廖泽云、
萧德雄、颜延龄
全体名单即将公布
管委会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将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公布全体400名选委会委员名单。根据现行《行政长官选举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选委会任期五年,自该届选委会全体委员名单首次公布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起计。
查询电话8866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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