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日前收到新澳门学社的举报信函,表示有善丰花园业主代表向传媒声称,七名业主去年因加重违令罪被警方拘捕后,有政府官员以“不会起诉被捕的小业主”的承诺作为条件,换取善丰花园的业主退出占据的公共道路,并指出有关事件涉嫌严重干预司法独立,要求廉政公署立案彻查。 廉政公署在收到上述举报后,首先按照《廉政公署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了有关回避及代任的问题,之后便正式立案展开调查。在廉政公署的调查过程中,善丰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代表及因占据公共道路被起诉的业主皆表示自己未曾听到有特区政府官员承诺“不起诉”,而特区政府跟进善丰花园事件的跨部门小组成员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也表示从未向业主作出过“不起诉”的承诺。 廉政公署在调查中亦发现,去年善丰花园业主占据公共道路的行动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从3月23日下午开始,至24日晚九时左右业主自行散去,该次并未有任何拘捕行动;第二次是4月10日晚开始,经多次警告无效,警方於11日凌晨一时左右开始清场,过程中拘捕七名业主。由於在警方清场时业主已经离开了所占据的公共道路,大部分业主已经散去,只有数十名业主在大厦停车场及行人路扎营,现场交通在清场后已很快得以恢复,因此“政府官员以不起诉为条件要求业主退出公共道路”之说并不合理。 经过调查,由於无证据显示曾经有特区政府官员承诺不会起诉因加重违令罪被捕的善丰花园业主,故举报指有人涉嫌干预司法独立的内容并不成立,廉政公署依法将此案作归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