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倡议消费者建立健康饮食习惯,在最新出版的第260期《澳门消费》公布了一项认识食品营养标签含量的比较报告,另外,消委会调查黄金钻饰零售业在回收黄金钻饰的规定,该会表示,消费者购买的这类商品时,如考虑未来可能要求商号回收商品,就要先了解商号的回收方式及规定,以保障日后的权益。 为配合国际消费者联会2015年“消费者获得健康食品的权利”年主题,消委会抽查了市面五款,共三十四个预先包装谷类食饮品样本,通过检视包装上的标签,了解各样本的膳食纤维含量外,并比较样本的糖份、钠及脂肪含量是否符合国际上所界定“三低一高”的原则,从样本的标签资料显示,抽查的谷物条、燕麦片、谷类饼乾、即冲谷类饮品及谷类早餐五款食饮品中,以燕麦片较符合“三低一高”的健康饮食原则。 消委会表示,这次抽查希望带给消费者培养“三低一高”饮食习惯讯息外,亦可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谷类食饮品前,应留意包装标签上的成份及进行比较,选择适合个人及符合健康饮食生活的食品。 这次的认识食品营养标签含量比较报告已刊登在新一期的《澳门消费》内,该报告同时介绍关於“三低一高”健康饮食的资料供消费者参考。 黄金钻饰有装饰,以及作为贺礼等用途,不少消费者都喜爱购买这种商品,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钻饰时除考虑款式、价格、手工等条件外,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也应留意商号回收黄金钻饰的条件或规定,这样,日后消费者如要求商号回收商品时,消费权益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障。为此,消委会向本澳经营黄金钻饰的零售发出问卷调查了解市场的现况,调查资料反映,现时商号在回收金饰方面的条件较为一致,至於回收钻饰的规定就各有不同规定,消费者可参考第260期《澳门消费》了解目前黄金钻饰零售业的回收商品的规定。 第260期《澳门消费》还报导消委会三月份庆祝“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举办的“保权益、辨真假”图片展览的活动详情。 另外,为推动青少年关心消费者权益,消委会办“好文园地”,鼓励本澳中学生就消费者权益的议题,包括法律、时事等投稿,有关作品如获选后将载於《澳门消费》供读者分享,该会并向投稿人士提供稿费,“好文园地”投稿的要求已刊登在第260期《澳门消费》。 市民现可於高士德大马路24号A昌兴大厦地下公众接待处,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60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该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浏览有关的内容。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