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再度举办“存凭有理"活动,消费者由即日起至11月14日可凭发票、收据等形式的消费凭证换取抽奖劵参加该活动,参加者将有机会获取最高澳门币两千元的现金奖品,该会表示,相信持续举办“存凭有理"这类活动,可逐渐养成消费者在消费后索取及保留发票的习惯。 去年超过172间商号、1,200人次参加“存凭有理"活动 消费者消费后保留发票、收据及凭单等凭证,是保证消费者一旦需要行使索偿权的重要条件之一,从该会过往处理的个案反映,本澳不少消费者都没有在消费后向商号索取发票的习惯,一旦发生争议进行投诉,消费者就会因为欠缺凭证,而未必可以成功获得赔偿,为此,消委会为推动及建立消费者消费后索取及保留发票的习惯,该会於去(2014)年举办“存凭有理"活动,消费者在消费后向商号索取凭证,就可以持有关凭证参加该活动。无论消费者或商号对活动反应踊跃,去(2014)年为期三个月的活动,共有172间“诚信店”参与该活动,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而参加活动的消费者超过1,200人次。 今年续办及延长活动举办时间 消委会在活动结束后进行调查,从收集的反馈意见中,受访者都认为活动能够加强消费者消费索取及保留发票的意识,有关活动应持续举办及予以扩大,该会相信透过长期推广可培养消费者“取发票、留发票”的习惯,为此,消委会今年继续举办“存凭有理"活动,由5月15日至11月14 日止,消费者在消费后,每笔消费金额在50元或以上,即可以向参加该活动的商号索取贴有“存凭有理"识别贴纸的凭证,持有关凭证到消委会(高士德大马路26号或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综合大楼1楼M区)换取抽奖券,将填妥资料的抽奖券投入该会的收集箱就可参加抽奖,奖品包括头奖2,000元(一名)、二奖1,500元(两名)、三奖1,000(三名)元及四奖500元(四名)的现金奖品,另设安慰奖100名,可各得内含100元的“诚信店”别注版的电子货币,消委会表示,今年增加活动的奖品金额及获奖名额,让更多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获奖机会,该会欢迎消费者踊跃参与。 有兴趣参加“存凭有理"活动人士可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查阅参加活动细则及参与该活动的商号名单。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