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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冀透过理顺职能 进一步预防公务员贪污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24)日表示,特区政府在预防公务员贪污方面积极做了许多工作,未来希望透过理顺职能,减少贪污现象。 陈海帆在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特区政府致力预防公务员贪污,已做了许大量工作,亦设有监管机构,如廉政公署、审计署及上级部门,均会对公务员各个层面的工作进行监管,今后也会通过职能上的设计,合理理顺职能,竭力减少贪污现象,例如考虑到某些职能不适合设在某些部门内。她又称,至於是否要再设立监管机制等问题,在处理部门架构重整工作时将作统一考虑。 陈海帆续指,廉政建设方面,已有防止和打击公务员贪污的相关法律,廉政公署近期亦加大力度打贪;而公务员培训中,亦有向公务员加强宣传反贪的相关内容。 另外,有传媒关注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设置方向,陈海帆指,根据《基本法》规定,特区政府可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该机构是受政府委托以提供文娱、康乐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服务,并就这些范畴提供谘询意见,它与回归前的政权机构完全不同,属两种性质。至於民政总署的职能重组,其中一个方向是将部份职能转到未来的市政机构,而另一部份职能则交予其他部门,例如考虑将一些关於道路、渠务方面的职能划分到其他部门。 就骨殖火化场的选址问题,陈海帆表示,民政总署已经与工务部门作出沟通,希望寻觅一处合适的地方,不一定设在新城填海区,火化场选址必须考虑到会否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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