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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侦破一宗土木工程实验室人员涉嫌收受贿赂及伪造文件的案件

懷疑偽造的檢測報告及部份賄款

廉政公署揭发两名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人员涉嫌收受工程公司人员的贿赂,替工程公司制作多份虚假的土壤检测报告,有关人士分别涉嫌实施了《刑法典》规定的行贿罪、公务员实施的伪造罪及受贿作不法行为罪,该等罪行可分别科处最高3年、5年及8年徒刑。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案情指,某博企於2014年5月下旬发现其在建的大型娱乐场外一段公共道路在刚完成工程及通车后仅数天即出现路面下陷,遂透过工程总承建商要求涉案工程分判公司跟进及提交相关的土壤检测报告。由於涉案工程分判公司在施工时并未进行有关检测,如要补回有关检测,则须再次申请封路及重新开挖有关路段,於是该工程分判公司一名麦姓高级职员及一名戴姓外聘工程顾问为减省工作而决定在不重新开挖有关路段的情况下,向总承建商提交土壤检测报告。 经廉署人员深入调查,发现该名戴姓工程顾问以澳门币40,000元贿赂土木工程实验室一名施姓工程师及一名谭姓实验员,并在工程分判公司麦姓职员的协助下,共同制作10份虚假的土壤检测报告。随后,麦姓职员将伪造的土壤检测报告提交予总承建商,作为有关路段的质量证明。调查期间,有人承认收受该工程分判公司人员提供的利益,在没有作出任何取样及检测的情况下,伪造涉案的检测报告。 另外,廉署人员亦发现,涉案的下陷路段经填平使用后不足半年已再次出现明显裂痕。廉署已将有关情况通知主管部门跟进,以确保驾驶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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