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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与治安警开展主动警务协作 两街头售假男被拘

在兩名嫌犯隨身物品中搜獲假冒最新型號的手提電話

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於春节过后一直坚持加强巡查打击街头售假的骗案。於三月二十二日傍晚,治安警察局第一警务警司处侦查人员在澳门中区执勤时,发现两名男子不断向途人兜售手提电话,随即上前截查,发现该两名男子各有两部涉嫌侵权假冒手提电话,其后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跟进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该两名男子藉以旅客身份来澳作案,海关将会送交检察院处理。 案件发生於三月二十二日傍晚,治安警察局澳门警务厅第一警司处侦查队便衣警员在执行反扒窃行动期间,巡经澳门中区新马路附近时,发现两名男子徘徊於近新马路与大堂街交界处附近,各手持一部金白色手提电话向途人兜售,同时亦向便衣警员作出搭讪并展示及兜售手提电话。警员随即表明身份,向该两名男子作出身份识别,继而邀请两人返回治安警察局第一警务警司处协助调查,并通过快速通报机制,迅速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继续作进一步调查。调查期间,在两名嫌犯身上各搜出两部,合共四部标示为「IPHONE」品牌商标的怀疑假冒手提电话及若干配件,上述物品经有关品牌权利人代表初步鉴定为假冒货品。 两名男嫌犯分别姓陈及姓潘,年龄分别为二十三岁及二十四岁,非本地居民。两嫌犯声称结伴来澳目的为赌博,但很快已输清携带现金之赌本,故一起将各自身上两部手提电话出售图利以赚取路费,而所携带到澳门的假冒手提电话皆购自外地,手机购入价格为每部人民币三百至五百元,并准备以每部八百至一千澳门元出售图利。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两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春节过后,仍有大量游客前来澳门观光旅游,令不法分子以为有可乘之机。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一直致力加强深化部门间的合作,切实开展主动警务协作,实行精兵简政,集两部门执法之所长互补,简化侦查程序,同心打击街头售假骗案,故於近期在澳门旅游景点及街头售假的骗案已有所减少,但今次案件又为执法部门敲响了警钟,街头售假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将积极调动人员加强执法,继续努力维护澳门作为一个旅游休闲城市的健康形象。市民和游客只要不在街头贪图便宜,胡乱购买来历不明的货品,就能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海关再次呼吁市民及各界人士挺身而出,携手防罪灭罪,共同努力,维护澳门安定繁荣。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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