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2007号行政法规〈经济发展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第1/2007号行政法规设立的经济发展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经济发展策略、经济政策及人力资源政策的谘询组织。针对澳门经济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以及考虑到实务工作的需要,有必要适当调整委员会的职责及组织架构,以更好发挥其谘询职能和协助特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修改第1/2007号行政法规〈经济发展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修订委员会的谘询范围及职责,增加委员会就经济适度多元、中小微企业开拓发展和新兴行业培育等政策方面发表意见及提出建议的职责;行政长官可从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外地具功绩、声望、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士或专家学者中委任委员会的顾问;将委员会下设经济政策研究组及人力资源政策研究组,改为下设经济适度多元政策研究组、人力资源政策研究组及按需要设立的其他政策研究组;撤销秘书长职位,并由经济局负责行政及技术支援。 草案自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