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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将全面分析自来水调整供水服务费的申请


特区政府已收到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上调“供水服务费”的申请,并将一如既往按照《供水服务合同》中的规定,就该公司提出的申请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分析专营公司的供水服务素质评核、对水资源政策的配合程度、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网水漏损率,同时亦会考虑该公司的盈利情况、本澳的消费物价指数等。根据供水合同的规定,特区政府拥有审批“供水服务费”的主导权。 《供水服务合同》中规定,专营公司须不断检讨和优化服务的质量,特区政府亦设有中期评核,评核范围包括专营公司的供水服务质素、用户满意度、管网水流损率、违约情况等。 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对上一次获特区政府调升供水服务费为2014年8月,由每立方米4.65元调整至4.91元,调整幅度为5.59%,即与2013年消费物价指数的升幅相若。“供水服务费”的调整不会影响用户的自来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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