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澳门先进通讯技术的应用及电信业的发展,以及为满足本地及跨域用户对高速数据服务的需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计划发出经营采用长期演进技术(Long Term Evolution — LTE)的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相关的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因此,於2014年9月15日第37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刊登了第40/2014号行政命令,该行政命令核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采用长期演进技术的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相关的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的公开招标的特定规章。 在递交标书的截止期限前,电信管理局共收到了六份标书,投标人分别为OU MUN TIN SON IAO HAN CONG SI(澳门电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数码通流动通讯(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及宇航通讯有限公司。 在完成开启标书的程序后,竞投委员会随即根据上述特定规章的评审标准对各标书进行了相关的评审工作。经对标书进行综合的分析,并在考虑到相关投标人的计划能促进本澳电信业的发展,以及为本澳带来长远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后,政府决定向OU MUN TIN SON IAO HAN CONG SI(澳门电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数码通流动通讯(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及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各发出一张《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采用长期演进技术的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相关的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 根据上述特定规章的规定,获发牌照实体应在2015年内开始提供其商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