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内地全面加强危险化学物品的陆路运输措施,由2016年1月1日起,内地的石油气、烟花爆竹、开山炸药等特别危险化学物品将改由水路输入澳门,而有关措施亦会逐步延伸至所有由内地进入澳门的危险化学物品。 因应国家有关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相关指示,珠海市政府将由2016年起会全面加强经陆路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有见及此,交通事务局、海事及水务局、经济局、海关、旅游局、燃料安全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个部门早前与珠海市政府就内地供澳之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及通关事宜举行会议,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及拱北海关分别通报了供澳危险化学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及通关情况。 会上,珠澳双方同意由2016年1月1日起,内地的石油气、烟花爆竹、开山炸药等一类输往澳门的特别危险化学物品,由原来经陆路运输改为经水路进入澳门,而其他危险化学物品如医院用氧气、发电厂用的氨水等也会逐步改由水路进入澳门。此外,双方亦同意一旦澳门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危化品供应短缺,珠海市将参照《粤澳紧急医疗和消防救援合作机制》向澳门提供应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