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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不应协助幼儿报读学校


社会工作局提醒家长,托儿所不应收取幼儿报读学校的资料,或代办任何与幼儿入学相关的手续。 教育暨青年局将於2016/2017学年实行“幼儿首次入学中央登记措施”,当中的指引规范学校不得透过托儿所提前收取幼儿报读资料或代办任何与入学相关的手续,如:收取「注册凭条」、留位费、学费及银行户口资料等。 为配合有关政策,社会工作局近日已发函通知全澳托儿所,不应收取家长为幼儿报读学校而提交的报名资料,或代办任何与幼儿入学相关的手续。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致电8399 7703与社会工作局儿童暨青年服务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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