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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公开谘询12月23日结束

《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公眾諮詢會,廣泛收集公眾意見及建議。

为从源头减少建筑废料,并透过经济手段鼓励做好源头分类,环境保护局就《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谘询文本进行为期45日的公开谘询,并即将於2015年12月23日结束。在整合和分析有关意见和建议后,将订定最终建议方案和跟进后续立法工作,以完善对建筑废料管理及监管措施。 综合面向建筑业界、专业团体和公众等已举办之8场谘询会所收集的意见,谘询文本的建议方向普遍获得支持。就建筑废料堆填区收费计划方面,建议对所有进入建筑废料堆填区的建筑废料(包括由建造工地、家居、商铺、办公室等所产生),由目前可免费运往堆填区改为需收取费用,建议对混杂的建筑废料每公吨收费不少於澳门币130元,对於已做好源头分类的废料则收取每公吨不少於澳门币30元。 就建筑废料减废计划方面,建议大型项目施工前,工程倡议人需制订减废计划并安排人员跟进,当中不会涉及太多专业技术,故由受过基本培训的一般工程人员亦可胜任。环境保护局在正式推行有关制度前,会制订减废计划范本予参考,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职训机构等提供相应的基本培训。 谘询文本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www.dspa.gov.mo),亦可到环境保护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等地点索取。欢迎大家於12月23日或之前,以亲临、邮递(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地下环境保护局)、电邮(cndwastes@dspa.gov.mo)、电话(本局环保热线2876 2626)或传真(2872 5129)等方式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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