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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处理任何个案时必会守法


行政长官崔世安在回应有关“海一居”事件时重申,特区政府处理任何个案时必会守法。至於南湾C、D区有土地未发展,是由於特区政府要保护世遗景观之故,因政府须以保护世遗为先、建筑计划为次。 行政长官今(18)日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就2016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的内容回答议员提问,多位议员关心公屋政策、房地产市场、土地利用及交通等问题。 对於公共房屋问题,崔世安指出,特区政府有明确的“社屋为主、经屋为辅”的公屋政策。关於经济房屋的法律,都经过长期谘询后修改好。惟早前进行新一轮经屋抽签后,近期收到很多意见,认为须对经屋法进行修改,例如是否应改变抽签方式、重用排序形式;可否为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单身人士及年青人给予一定比例等。崔世安认为若然未来要修法,必须寻求社会共识。 他续说,能否兴建更多公共房屋、满足市民需要,土地储备很重要。在施政报告中曾承诺在新的5幅填海造地中,A区主要构建公共房屋,有单位28,000个,另私人单位4,000个。填海区供沙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基於港珠澳大桥的工程,不过近日供沙问题已得到广东省政府的支持,可望解决。 行政长官又表示,公共房屋与私人房屋有互补作用,不论公共还是私人房屋市场均讲求供求关系。为满足各方需要,未来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下,会加快私人楼宇的图则审批,让私人楼宇尽快兴建,让公共房屋与私人房屋之间互补及取得平衡。 在回应议员有关“海一居”事件的提问时,崔世安重申,政府关心已购买楼花的市民,特区政府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亦必会守法,因此行政当局在处理个案时,所考虑的不是单一个案,而是在整体法律框架下寻求出路。他指出,当行政行为及手段超出法律规定的框架时,很多时随即引起司法程序。根据基本法,司法程序是独立的,政府只会服从裁决。 崔世安再次提到因此而成立的专责小组已做了大量工作,亦谘询了检察长的意见,今次用了大量资源及时间去研究。他预计可於12月10日前,在合法前提下对此个案作一交待。 提到都市更新委员会日后的工作时,他强调土地储备对都市更新的重要性,并表示下环、佑汉、新桥等将会是推行都市更新的首选地区。他希望在近期成功收回的土地、在司法程序中获裁决胜诉的土地中,能够拨出部分作为都市更新之用,因为若没有土地,都市更新将难以启动。 行政长官指出,未来在新城填海A区或收回的闲置土地,除了用於兴建公共房屋外,亦要配合其他有竞争力的发展。他强调政府全心全意希望解决土地问题,兴建房屋,让广大澳门居民安居。 就南湾C、D区14幅未发展土地的问题,崔世安解释,当时是基於对澳门历史城区 ― 世界文化遗产,而作出了特别处理。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要求和本地实际需要,当时工务部门没有提供街线图,未有批出工程准照,虽然发展商曾多次致函要求。故此,一部分并非对方无心发展,而是由於政府要保护世遗景观之故。 崔世安强调,政府须确保具普世价值的澳门历史城区 ― 世界文化遗产永在澳门,且不受影响。澳门世遗是澳门可持续健康发展及持久稳定繁荣的基石,为此,特区政府以保护世遗为先、建筑计划为次。 在改善交通问题方面,行政长官指出,施政报告提出“优公交、控车辆、顺道路、倡步行”的理念,综合治理交通政策的核心是公交优先。轻轨车厂的问题已解决;巴士方面,会完善和扩展路线网;的士则於明年开投牌照250个,并修法以打击的士的不法行为;控车方面,提高机动车辆税,建议取消专门用作旅游用途车辆的税务豁免,以及缩短车辆检验年期。 此外,为缓解澳氹间的交通压力,建议兴建的第四条跨海通道以桥梁为主体方案,将连接澳门的新城A区和氹仔的新城E区,设计上会兼顾到电单车的通行,并计划设置风障,保障行车安全。

视频1:【新闻局】 行政长官就施政报告回答议员提问 政府依法处理闲置土地

视频2:【新闻局】 行政长官就施政报告回答议员提问 保护市民利益 必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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