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总档案委员会日前(十一月十日)在文化局大楼会议厅召开会议,总结过去“一般行政档案保管期限表"与“纸本档案数码化技术规范性指引"两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工作成果。会议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总档案委员会主席谭俊荣主持。 谭俊荣致辞时指出,档案具有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特区政府为配合社会的迅速发展,公共部门在推动社会民生发展作出大量工作之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政府档案,因此有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档案管理系统,优化特区政府的行政运作,并期待通过是次会议,让本澳日后的档案工作得以更具体地有效落实。 本次会议分别由“一般行政档案保管期限表"和“纸本档案数码化技术规范"两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召集人刘美仪和黎志华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以及介绍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制订完成的《一般行政档案保管期限表》和《纸本档案数码化技术规范性指引》两个草案。会上,委员会通过了两份总结报告,并就两报告中建议日后跟进的事项进行讨论,各委员代表提供了多项宝贵意见。 谭俊荣指示委员会成立“立法专责工作小组",跟进《一般行政档案保管期限表》及《纸本档案数码化技术规范性指引》两个草案的立法制订工作。 总档案委员会自二零一二年至今,分别设立“一般行政档案保管期限表"及“纸本档案数码化技术规范"两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在过去三年多以来,共召开过十八次工作会议,进行了三次草案的谘询工作,并举办了十二场交流会,谘询范畴覆盖特区政府八十多个行政部门。在经过大量的工作后,目前已完成制订《一般行政档案保管期限表》和《纸本档案数码化技术规范性指引》两份草案。 出席会议的包括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黎英杰、顾问林韵妮、林晓白、文化局局长吴卫鸣、副局长陈炳辉,总档案委员会委员立法会代表谭焕新、财政局代表马锦生、行政公职局代表林婷婷、法务局代表陈志扬及历史档案馆馆长刘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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