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治安警察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於今天上午10时,针对行人违规横过马路的情况,在佑汉市场街一带展开交通督导及检控行动。 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务局冀透过宣传、教育和检控三管齐下,提升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交通厅持续不定期不定点检控各类违规的道路使用者,资料显示,在2015年首八个月,共发生10,435宗交通意外,与去年同期相若,当中涉及行人的占483宗,同比减少17宗。而行人因违规被检控388宗,大多涉及不使用行人天桥或隧道等过路设施、攀越路沿围栏、穿过车行道中央分道带或不遵守交通灯讯号等。 另外,交通事务局统计,2015年首八个月,交通辅导员共向六万多名市民及游客作出劝喻,其中有七成人听从劝喻使用过路设施。反映联合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日后会继续加强双方合作,共同开展相关的打击行动,期望以劝喻、教育及检控方式提升道路使用者交通安全意识。此外,局方亦会继续透过不同形式的活动推广交通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在50公尺距离内有相关过路设施而行人不使用,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两局在此呼吁,市民大众时刻皆应遵守交通规则,勿贪一时之快罔顾自身以至道路上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行人应使用交通设施横过马路,驾驶者亦应礼让行人,在行车期间注意车速及保持安全距离。交通安全,由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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