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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屋继续开放予本地剧团舞团作临时排练场地

位於塔石廣場的“澳門塔石廣場商業中心”

文化局“塔石广场商业中心临时排练场地借用计划”由九月十八日起接受新一轮借用申请,借用期至明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欢迎本地剧团及舞团申请借用。 文化局因应本地剧团及舞团对排练场地的需求,自二零一三年推出“塔石广场商业中心临时排练场地借用计划”,善用塔石广场商业中心(又称“塔石玻璃屋”)空间资源,提供中心地面层三个空间予本地剧团及舞团作排练之用,曾借用艺团包括小城实验剧团、戏剧农庄、葛多艺术会及诗篇舞集等三十多个本地团体。自二零一一年至今,玻璃屋亦曾先后开放予不同政府部门、学校及民间团体作为展览、工作坊、活动及排练场地,以及曾作为多项由文化局主办之活动临时场地,当中包括澳门中央图书馆“好书交换”及“期刊义卖系列”活动;“澳门国际音乐节”及“澳门艺术节”部分节目工作坊及排练场地;历届“澳门拉丁城区幻彩大巡游”工作坊场地及表演者工作室等,其他活动亦包括“新城区总体规划”展览及公众谘询会、“澳门城市活化”华大建筑学院毕业生设计专题展览等。 另一方面,文化局现正就澳门塔石广场商业中心开展“更改工程”工作,争取空间在明年局部启用,整项工程预计在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前完成。文化局将按照原定计划,发展塔石玻璃屋成具复合功能的澳门文创产业空间。 文化局自二零一零年起接管塔石玻璃屋,随即展开初步检测工作,期间发现建筑物内出现多处漏水情况,遂於二零一一年对塔石玻璃屋实施临时防漏工程,以控制及改善建筑物漏水情况;与此同时,文化局对整栋建筑物开展全面检测工作,当中包括建筑总体结构、电力、通风系统及消防系统等,检测报告於二零一二年完成。二零一三年,文化局根据检测结果制订维修方案,包括建筑物、电力、供水、排水、消防、空调与通风和系统设备更新,以及对内部进行重新规划等,并於去年就方案与工务部门进行多次商议,对整体工程内容给予意见,并将工程订为“更改工程”。目前,整项工程的招标工作由工务部门跟进,并於今年内展开,施工期为三百日。按照目前计划,整项工程预计在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前完成。期间,文化局将继续与工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争取明年开放局部空间予贸易投资促进局,设立一个融合“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及“商汇馆”的综合展览厅;并按照原定计划,发展塔石玻璃屋成具复合功能的澳门文创产业空间。 是次“塔石广场商业中心临时排练场地借用计划”将开放玻璃屋R2及R3空间,接受本地剧团及舞团申请,作为排练场地之用。有意申请者可由九月十八日起带同填妥之申请表及所须资料,於办公时间内亲临文化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澳门南湾大马路五百六十七号大西洋银行大厦十二楼A至D座)办理申请手续。详情可浏览澳门文创网(www.macaucci.com),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联络梁小姐或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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