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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联同卫生局查处3间美容店售卖非法进口的药物

海關及衛生局人員在涉案美容店內查獲的未經權限部門預先批准進口及出售的藥物

澳门海关近期接获多个举报案件,指位於中区某美容店涉嫌非法进口、使用及出售美容药物,海关知识产权厅汇集联关资料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侦查人员经多次的调查及监视,於九月十四日,海关联同卫生局人员迅速采取联合行动,巡查中区五处地方,在三间涉案美容店内,搜获一批未经批准进口及出售的药品,带走涉案美容店三名女负责人到海关总部协助调查。 於九月十四日,海关联同卫生局人员采取联合行动,对涉嫌的多间美容店进行突击巡查。在行动中,查处三间美容店内销售的一批包括:胎盘素注射液、药丸、药膏、唇膏、肩筋肉镇痛剂、肩腰痛及筋肉疲劳药贴、通便药丸及龙角散镇咳去痰剂等,在该店铺出售为非法进口的药品。海关及卫生局人员对三间美容店出售的上述药品展开了全面调查,调查期间,有人声称该批药品是自携,从外地购买带进澳门,再将相关药品放於其店铺展示架上出售,或代客於外地购买及网上订购再由物流公司速递送货到店铺出售,美容店铺负责人称进口该等药品均没有向海关及权限部门申报。上述药品经卫生局药物事务厅人员在现场核实为含有药用成分,尤其当中查获发现的25瓶(每瓶2ml),共50ml,盒上载有『MELSMON』字样的胎盘素之美容药品,该药品为【水溶性注射液】,经卫生局药物事务厅人员证实该药品为「处方药物」和「只供医院使用的药物」,必须具有卫生局发出的准照,并受有权限的实体监管。同时,卫生局药人员发现该等美容店铺场所未有获得该局预先许可张贴,及发布相关美容药品的广告,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会提出行政起诉。涉案人为澳门三间美容店负责人,均为女性,分别姓吴、钟及雷,年龄介乎於二十七至三十一岁,均为本澳居民。三人均声称不知道该美容店出售的产品有涉及药用成份,店铺负责人在入货过程中,亦未有如实报关。是次该美容店在不具有澳门卫生局发出的销售药物准照,及不具备卫生局发出的进口准照进口药品,涉嫌违反六月十二日公布第七/二零零三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第九条的准照制度;九月十九日第五八/九零/M号法令《关於管制药剂师执业及药剂活动》及七月十日第三零/九五/M号法令《订定药品广告方面之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海关和卫生局,将对该等违规美容店依法作出行政起诉,并作后续跟进处理。 是次案件所涉的美容药品中,有「处方药物」和「只供医院使用的药物」,由胎盘素注射液、药丸,以至与市民大众息息相关的个人日常贴身护理用品,由於各人体质和皮肤特性有所不同,在未经医生诊疗,或指示下使用后,或会对身体及皮肤造成伤害,后果可能会十分严重。海关呼吁,商家应该诚信经营,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销售正规的合法产品,切勿跨大美容药品的说明宣传,或钻法律空子,欺骗消费者购买及使用。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加强普及使用美容产品的安全知识,正确选择和使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容消费也要擦亮眼睛,切莫贪图方便而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消费者在使用注射美容前,必须先了解主事者和诊所,是否具政府注册资格,选择産品的时候,可以从産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有卫生局批文以及价格等方面进行简单的判断。 在本次行动中,暂未有发现假冒美容药用产品,但海关将继续联同卫生局,以及其他部门,持续监察各相关场所,致力让市民大众称心消费、安全用药。倘有不法之徒,为求自私图利,罔顾他人安全,售卖未经核准进口,或甚至为假冒药物时,海关一定以严谨的态度作出有力的打击,希望各业界人士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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