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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年度报告2014》出版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出版了《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年度报告2014》,总结个资办於2014年开展有关个人资料保护的工作,包括法律查询、个案调查、跟进申请、协调、推动法律的执行及制定指引等方面,同时亦回顾了相关的国际及区际交流、社区关系及宣传和推广工作。 个资办主任冯文庄在引言中指出,高新科技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传讯的局限,其所隐含的资料归属、处理权限问题,多存灰色地带或争议,为私隐执法机构带来极大的挑战。个资办亦意识到新科技发展与个人资料保护的重要关系,故期望透过强化部门力量,包括技术水平、机构地位等,与世界接轨,致力於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私隐保护制度。 总结2014年的工作,冯文庄认为社会普遍对个人资料的界定、处理的正当性等原则性问题仍然存疑,可见在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普及教育仍需投入更多的资源及开展工作。为此,个资办将逐步推出趋向专业化的宣教内容,期望把大众对个人资料的态度,从建立意识、增加认识,发展到具备知识及具自保能力的水平。 报告撮要如下: 处理查询及投诉 2014年,个资办共收1,936宗与个人资料处理有关的查询,当中以通知和许可有关的查询最多,占总查询4成,其次是查询处理个人资料的正当性,以及摄录监察。此外,近9成是采用电话方式查询,查询者则以私营机构及个人为主。 在个案调查方面,2014年个资办共开立了194宗调查卷宗,较2013年增加37.6%。其中,有63.4%涉及资料处理不具正当性,有26.8%涉及不符合资料处理原则。此外,74.2%的调查卷宗(144宗)是在收到资料当事人投诉后开立的。被调查者以私营机构居多,占总数的59.6%(158宗),其中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及博彩业,其次是个人服务及通讯业。 连同2013年转入的97宗,个资办全年共处理调查个案291宗,结案143宗。在上述已完成的调查卷宗中,有16.8%个案已处罚涉案实体,有37.1%个案已发出改善建议。 此外,个资办将18个调查个案摘要收入报告中,以供大众参考。 法律工作 2014年,个资办收到个人资料处理申请包括:59宗意见书申请、45宗许可申请及608宗个人资料处理通知。 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5条第5款的规定,年报内也公布了个资办於2014年所编制的5份意见书及发出的12份许可。 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 为更好掌握个人资料保护的最新发展,在2014年,个资办一如既往积极参与个人资料相关的国际活动,包括私隐周、亚太区私隐机构组织论坛、全球私隐执法网络的“互联网私隐风险搜寻”联合行动、资料保护及私隐专员国际会议、“亚太经合组织电子商务指导组”会议等。此外,亦举办各类讲解会、培训课程、研讨会及讲座共160场,参与人次逾9,100人,期望透过不同的宣传方式提高大众对个人资料保护的意识。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年度报告2014》全文已上载至个资办网页 (www.gpdp.gov.mo),市民亦可到个资办免费索取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3楼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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