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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首破连锁店售卖侵权金饰案 涉案金额200多万

海關偵查人員在涉案珠寶金行搜出懷疑侵權產品

澳门海关近期接获品牌权利人的举报,指位於澳门中区及北区某连锁珠宝金行集团旗下的多间店铺内,涉嫌售卖假冒其公司品牌的产品。海关收到举报资料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核实有关品牌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作出合法注册登记。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锁定属同一集团的多间涉案店铺,采取不定期的监察。於九月一日,海关认为时机成熟,侦查人员进行突击搜查行动,行动中发现八间同一店铺名称的连锁珠宝金行均有售卖侵权产品,涉案九名人士被带返海关总部协助调查。 於九月一日,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分多个小队,联同品牌权利人代表对涉案店铺采取稽查行动,分别在中区及北区八间珠宝金行内,查获怀疑假冒「CHANEL」品牌商标之首饰合共一百零八件,首饰包括有耳环、戒指、吊坠及手镯等产品,该批产品以其店铺所标示的价格计算,约值澳门币二百一十七万二千多元。上述全数物品经由品牌权利人代表在现场作出鉴定,确认全数为侵权及假冒之产品。 行动中共带走涉案六男三女返海关总部协助调查,年龄介乎二十四岁至五十八岁,其中总店的一名姓卢男子为涉案店铺的企业负责人,及另一名非本地姓付女子为企业主管,其余七名人士为各分店的分行经理。据海关人员初步调查显示,有关假冒品牌商标「CHANEL」的产品从外地购入,购入价格每件约澳门币三千元至五千元,而该店可会最低以标价的三至四折出售,即每件会以澳门币三千五百元至七千元出售,而案中被扣押的涉嫌侵犯「CHANEL」品牌商标首饰,摆放於橱窗当眼处及玻璃饰柜内向顾客展示及出售,而各店铺均未能提供「CHANEL」品牌商标权利人之授权文件。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总店负责人及企业主管的两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同时,海关在调查时发现,涉案的店铺已有十几年历史,在区内已拥有一定的名气,於短短的几年间就开设另外七间分店,其中有四间店铺更拥有诚信店的标识。现在营商者对於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认知较为薄弱,店铺负责人理应了解业务所涉及的法律规管,及了解其出售之产品是否有侵犯他人拥有的商标权,营商者不能因无知而成为逃避责任的藉口,不然枉顾法律,随时赔上店铺多年累积得来的良好商誉,得不偿失。是次海关所缉获的侵权首饰数量虽不多,但涉及金额较大,并反映出在金饰珠宝业界中也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海关强调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上,只要是在澳门特区合法注册的商标,不论其品牌的大小及知名度的高低,均会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按现行法律法规所定明的保护和保障,而海关对打击侵权行为一直是不遗余力。有见及此,海关除了加强巡查外,亦会联同其他政府部门向各业界宣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常识,希望达到打撃之余亦能防微杜渐,做好预防工作,以维护澳门旅游城市的美誉。海关现提醒各界人士,无论以直接形式售卖侵权物品,或者以间接方式挪用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均会因触犯知识产权的法例而负上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者可被判监,并会留有案底,后果十分严重。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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