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水公司“服务费”获批调整  政府下调升幅


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澳门自来水)於3月份申请调升11.88%“服务费”。特区政府按照“延长澳门特别行政区供水公共服务批给公证合同”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包括澳门自来水的服务素质、对政府水资源政策的配合程度、履行合同情况和管网水漏损率、以及本澳的整体经济状况等多项因素,对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核后,决定把有关幅度调整为4.28%,即由每立方米4.91澳门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12澳门元,幅度约为2014年消费物价指数的七成。 特区政府稍后将与澳门自来水就“服务费”的调整事宜签署附加合同,有关调整将於附加合同刊登政府公报之翌日生效。是次“服务费”的调整不会影响用户的自来水价格。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