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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跟进两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


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於七月二十六日接获卫生局通报两宗分别经香港来澳的内地旅行团出现怀疑食物中毒事件,有关个案分别在本澳及香港曾共餐引起。食安中心已即时联络跟进及派员前往提供食品的餐厅进行卫生调查,并要求采取改善措施。食安中心会继续了解最新情况及跟进事件。 其中一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之涉事食品由位於澳门罗神父街“好面膳”餐厅提供,十九名来自武汉经香港到本澳的旅客於七月二十五日晚上约十时到该处用膳,其后均陆续出现胃肠炎病徵,其中七人到本澳镜湖医院就诊。民署接报后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卫生调查,并抽取食品及环境样本进行检验。现场卫生环境一般,食品贮存状况及温度须改善。食安中心已即时要求负责人员对食品制作的区域及供餐地点采取卫生改善措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尤其食品贮存方面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另一宗事件涉及来自杭州的五十人访澳旅行团,根据卫生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当中有八人於七月二十六日凌晨陆续出现胃肠炎病徵。食安中心於接报后与卫生局进行协调联系,由於事件怀疑是早前在香港进食的海鲜餐引起细菌性集体胃肠炎的可能性较大,卫生局将有关个案向香港当局作出通报,以便进一步跟进。 为减低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中心呼吁业界必须遵守食品卫生及安全之要求,注意环境及个人卫生。在处理食物时应注意良好卫生操作守则,确保食材和食物的贮存及制作过程安全,生熟食品应妥善处理,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应彻底煮熟才可食用,煮熟后的食品应存放在适当的温度,进食前应彻底翻热才可食用。另外,消费者亦应选择有良好卫生环境及具信誉的食肆,如对食物卫生状况及质量有疑虑,应停止购买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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