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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资助计划》五大类别技术评审标准


制订《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资助计划》五大类别技术评审标准 特区政府为了持续优化和完善环保与节能基金(下称"基金")的评审工作,制订了“照明设备”、“空调设备”、“热泵热水器”、“电磁炉”及“不属资助项目之类别”五大类别之评审标准,将作为未曾组成卷宗的申请个案的审批依据 基金设有行政管理委员会及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及严谨的原则对申请个案进行审批。为确保批给的资助款项用得其所,且符合基金的宗旨,特区政府持续制订、优化和完善各项评审标准,以作为分析和批核个案的客观依据。为此,基金现已制订了“照明设备”、“空调设备”、“热泵热水器”、“电磁炉”及“不属资助项目之类别”之评审标准,并已上载至基金网页(http://www.fpace.gov.mo)。基金将按照有关的评审标准作为对所有未曾组成卷宗的申请个案的审批依据。 因应新公布的评审标准,基金亦同步更新了“环保与节能效益计算书之范例”,以便申请人可通过参考范例的计算方式,自行检查拟申请之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是否符合基金之评审标准。基金亦将持续制订、优化和完善各项评审标准并适时作出更新及公布,推动社会使用更具环保及节能效益之产品或设备以及增加审批的透明度。 基金呼吁申请人需应认清有关申请及获批准资助的法律责任及义务,亦须留意其他相关的条款和声明。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局将持续依法加强对已获批给的资助个案进行访查,如发现获批的资助款项并非用於批给批示所指用途的违规情况,基金将依法取消对受益人的资助批给,并要求受益人返还有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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