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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澳门城市大学租借澳大旧址的说明


就澳门城市大学租借澳门大学旧址的事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特作出以下说明: 特区政府一直贯彻“教育兴澳”施政理念,支持本澳各高等院校发展,并促进其教学及科研质素的提升。高教办经深入研究和分析后,建议将澳大旧址分配予本澳公立高等院校和政府部门,以及租借部份大楼予澳门城市大学,有关建议已於2014年经社会文化司司长同意,并获行政长官的批准。 城大须在五年发展规划内达到相关绩效指标 在租借方面,澳门城市大学以有偿方式租借澳大旧址的宿舍,而相关租金则由财政局协助订定。同时,城大方面亦须在五年内达到主要绩效指标,以作为借用教学楼等设施的条件,为此,特区政府将与该校签订有关协议,校方须不断提升教学素质及优化办学条件,以达至所订定的绩效指标,当中指标涵盖范围包括教学、学术和行政管理、课程及设施等方面。 教学和管理方面:在未来五年,大学拟增聘约一倍全职及等同全职的教学人员并不断增加大学教职员在各类学术刊物、专业媒体和专论上公开发表或公开宣读论文的次数,以强化师资队伍及提升科研实力;同时,为加强执行教学品质管理和监督,大学特增设专责素质保证的委员会以及工作小组。此外,校方将进一步提升课程的质量以达至国际标准,并争取课程获得国际认证。 设施方面:澳门城市大学亦会投入资源,优化所租借的场地和设施,当中纸本书资源数量将以倍数增加,并增设大学及各学院科研设施(如实验室、图书/资料库、阅览室)数量,扩充学生宿舍,以及建置无障碍校园环境。 澳门城市大学於进驻澳门大学旧址后,亦会保留现有的校址,预计大学全日制学生总人数不超过6,000人,以便有充足的空间维持适当的学生规模。 高教办期望相关的措施能促进本澳高等教育健康持续的发展,让公、私立高等院校共同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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