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於2015年6月30日上午十时在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举行第十八次全体会议。是次全体会议由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会议议程包括:一、澳门居民变更性别资料;二、修订私人公证员法律制度;三、动物保护法草案所订立的刑罚上限。 关於澳门居民变更性别资料的议题,委员们表示,目前周边国家和地区,以及欧洲不少婚姻法较保守的国家就此问题已采取相对开放的处理方式,多数国家均己接受改变性别的申请,接受变性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仍需考虑有可能衍生出的包括社会核心价值、民法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等问题。因此,就相关法律制度的修订需持谨慎的态度,宜进行充分的研究,并向公众进行谘询,广泛听取各阶层、各界别的意见,了解社会就此问题的基本共识。 关於修订私人公证员法律制度,多位委员就是否应重开私人公证员培训课程、倘若对《私人公证员通则》进行修改是否需要对私人公证员的数目设定上限、如何使私人公证员数目在市场需求及公平性取得平衡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就动物保护法的刑罚上限的议题,多位委员围绕《动物保护法》法案内的刑法规定所保护的法益、基本原则,以及订定刑罚的上限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不少委员认为,相关的刑罚不宜过重,应与整个刑法体系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