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澳门基金会对廉政公署《澳门基金会资助暨南大学的合法性调查》报告表示认同。 2. 澳门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澳门基金会章程》运作,对资助审批设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在回避制度方面,除履行《行政程序法典》的相关规定外,在实施细则方面,还制定有本身的《澳门基金会各合议机关适用回避制度之内部规章》,以确保无私原则得到切实落实。 3. 近年来,澳门基金会一直就资助领域推进优化改革措施,包括: a) 为了提高资助批给的公平性,逐步构建了常见领域审批准则及资助参考值框架,并将申请者过往纪录、同类项目、性质及规模相若社团的批给情况等形成一组参考数据作综合考虑。又在个别领域逐步推行定额资助和集中申请、集中审批制度,力求从制度和程序上进一步完善批给的公平性。 b) 为了提高资讯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及监督基金会的工作,澳门基金会一直严格按照第54/GM/97号批示,定期在《政府公报》刊登过去一季的资助清单,并在近年开始透过网页、印发年报、季报和专刊以及举办资助成果介绍会,分门别类展示资助成果。同时,开拓社交平台和即时通讯软件与社会大众建立更公开和更直接的互动,以文字及视频等多种形式在新媒体动态呈现活动讯息、分享项目成果,并鼓励社团以多种渠道向公众发放项目讯息,增加受资助项目的社会影响和透明度。 c) 在严格把关监督公帑使用方面,近年推出了电子申请表规范申报内容和开支项;强化申请者资格和往绩的审查;加强与专责部门沟通,避免重复资助;设项目经理全程跟进、细化财务报告的申报内容;设立专款专用和余款退回、资助款调拨的严格规范;设立工程项目监督规范和推行分阶段按条件支付。此外,基金会还利用电子化系统,全程监控资助流程并构建资料库;又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实时跟进项目执行情况。最近,在听取会计界专业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更严谨的报账制度,待收集社团和业界意见后将适时推行。 4. 让市民成为资助的最终受惠者,始终是基金会坚守的信念。2015年,基金会总资助约23亿元,99%资助金额用於本地。当中,在培育未来人才领域约13亿元,包括:资助6所非高等学校及3所高等院校的校舍建设及科研项目,资助青年服务团体开展约150项培育人才项目,超过50万人次受惠;在增加市民福祉、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领域约10亿元。其中,支持基层服务社团推出超过850项关顾民生项目,受惠居民超过200万人次,部份项目更附带开放场地或提供公益服务等惠及市民的资助条件。 5. 澳门基金会意识到,随著澳门社会发展,基金会在制度化建设、资源监督管理、消息发布以及对社团服务等方面仍有完善的空间,基金会将虚心聆听和积极研究各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力求提升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让广大澳门居民真切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