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财政司梁维特司长日前率团前往香港考察,了解当地的饮食场所发牌制度,听取港方相关工作的成功经验,期间实地考察两家食肆的发牌检查过程,希望以香港的成功经验作为澳门完善相关发牌制度的参考。代表团抵港后获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常任秘书长谢凌洁贞女士、食物环境卫生署、消防处、屋宇署等多个部门主管热情接待,并随即进行业务交流。 交流期间,香港食环署介绍了食物业发牌制度的流程。食环署表示,在接到申请的20个工作天内,会安排屋宇署及消防处代表与申请者举行审查小组联席会议,协助申请者解决各种相关问题,直至申请符合基本规定时,便可发出暂准牌照;持暂准牌照的申请者应在六个月内完全符合发牌条件,并向食环署报告,食环署最快可於15个工作天内完成检查及发出正式营业牌照;为增加透明度及提升行政效率,食环署推出了网上查询牌照申请进度系统,让申请者可查询申请进度、所需文件及发牌当局的意见等资料。此外,消防处和屋宇署亦分别就申请牌照场所的消防安全、通风设施、楼宇安全结构、耐火结构、火警逃生及违例建筑工程等多项检测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随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辖下的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向代表团作介绍,该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和协调政府的方便营商工作,尤其是评估发牌制度及新规管建议对营商环境的影响,以创造更佳的营商环境,减低商界的行政及营运成本负担。梁维特司长对审查小组联席会议、网上查询牌照申请进度系统及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的有效运作表示赞赏。其后,考察团一行在食环署副署长陈洁玲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两家食肆的发牌检查过程,了解关於食物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设备、通风系统等措施的规定。 梁维特司长在总结时表示,特区政府希望能藉著今次考察,学习和吸收邻近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启发思维,从而达到优化本地食肆发牌制度,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此举对於推动社区经济具积极的意义,尤其能使中小微企食肆受益,相信在政府一连串的鼓励和便民措施的配合下,营商环境可以得到改善,为本澳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是次考察团成员包括︰经济发展委员会社区经济发展政策研究组组长高开贤议员、经济局戴建业局长、消防局梁毓森局长、环境保护局谭伟文局长、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李伟农副主席、文化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何嘉荣厅长、旅游局执照及监察厅陈露厅长、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建设厅黎永亮厅长及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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