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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度重视涉嫌诈骗收入补贴个案 必依法追款及加强审查工作


就廉政公署揭发涉嫌虚报资料、伪造文件,诈骗工作收入补贴的两宗个案,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财政司司长已要求财政局加强审查,严格把关,善用公帑,更好地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 财政局已经正式将有关个案向检察院方面检举。并将参考廉政公署的意见和建议,检视及优化现时的工作程序,并透过适当的稽查方法,加强对申请个案的审查,保障公共资源的善用。 为协助低收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纾缓因经济状况所造成的生活压力,特区政府自2008年起透过临时方式向合资格的申请者的发放工作收入补贴。 为防止虚报资料、伪造文件或以其他方式诈骗工作收入补贴的情况,第6/2008号行政法规第九条明确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提供不正确或不实资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获发补贴者,其补贴将被取消,并须返还已收取的补贴款项以及承担倘有的法律责任。” 财政局作为接收、处理及审批工作收入补贴的申请和发放补贴的执行实体,目前有专责部门负责处理补贴的申请,并会就申请表内容及所提交的资料作出覆核。在日常工作中,财政局稽查部门会透过抽样方式对申请个案进行实地调查,要求其他公共部门提供资料及邀请相关人士面谈等方式进行查核。对个别已发放的补贴,如事后证实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个案,财政局必定会依法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要求申请人全数返还已收取的补贴款项。如发现有关的个案存在诈骗等违法的情况,财政局将会向检察院作出检举。 财政局呼吁各位雇主和雇员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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