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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8.03,按年上升3.02%,较3月份(+3.31%)减少0.29个百分点。4月份的按年升幅主要由车位租金、外出用膳收费,以及汽车和烟草售价上升所带动。 与去年4月比较,烟草税上调,学费、车位租金及汽车售价调升,令烟酒、教育及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录得37.15%、8.98%及7.60%的升幅;衣履及通讯则下跌3.48%及0.93%。甲类(108.14)及乙类(107.05)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2.95%及3.62%。 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微升0.03%。夏季女装衣履应市、汽油及汽车价格调升,致使衣履及交通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2.18%及0.58%。另一方面,住屋及燃料和康乐及文化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0.47%及0.29%,主要是住屋租金、电费及旅行团收费较前一个月下调所致;此外,蔬菜及鲜鱼价格回落,抵销了新鲜猪肉售价及外出用膳收费的升幅,令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按月下跌0.22%。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下跌0.01%,乙类则上升0.32%。 至今年4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4.09%,以烟酒(+30.07%)及教育(+6.95%)的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4.28%及3.36%。 今年首四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3.50%,其中烟酒、教育及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38.20%、8.94%及6.95%。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的按年升幅分别为3.53%及3.29%。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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