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现正分批发函予具实质审查资格的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家团,预计於今年底完成1900个申请家团的发函工作,并呼吁申请家团於指定日期提交完整资料,以免影响审批时间,而首批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团将於6月获安排拣楼。 房屋局已分批向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之具实质审查资格的申请人陆续发出甄选公函,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向局方提交甄选时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倘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局方将进行取消申请人资格的除名听证法律程序。 於房屋局进行实质审查时,将按需要或要求获甄选家团於15日内再补交相关文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可再申请延期15日,否则因没有在指定时间内补齐文件将进行除名听证程序。倘经确认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於上指延期的30日内补齐相关文件,房屋局则会中止甄选程序。 此外,局方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收入与社保供款资料不一致,如属任意性供款,局方将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劳动合同、出粮纪录或税单等以作考虑是否接纳;如属强制性供款而经查证没有供款纪录,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外,亦要求当事人须往相关部门清晰有关情况。如当事人在澳门以外地区工作,房屋局将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其在当地之就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