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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委员会向业界收集《持续专业发展(CPD)》讨论稿意见


为配合社会和专业的发展,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医疗人员专业生涯中,需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及具备相关方面的能力。为此,未来的《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内建议设立持续专业发展制度(以下简称CPD),并以取得规定的CPD学分作为执业注册续期条件之一,以确保医疗人员的执业水准,提升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认受性,并进一步保障居民健康和促进医疗专业发展。 现时,本澳医疗人员执照的续期并未强制要求CPD学分,但为配合社会发展及与国际接轨,本澳医疗团体、学术机构持续地举办各类型CPD活动,而公、私营医疗机构亦已先后引入持续教育学分制度,共同为CPD的实施奠定基础。 为使CPD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医务委员会在草拟CPD相关的议题前,曾邀请业界代表进行小组座谈及列席全体会议听取意见。经综合分析收集的意见后,辑录成《持续专业发展(CPD)》讨论稿,供业界参考并提供意见,藉以集思广益,完善相关内容。讨论稿及意见表可於医务委员会网页(http://www.ssm.gov.mo/Portal/cpam/ch.aspx)内下载,或於医务委员会秘书处索取(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6楼)。 上述意见收集期为2016年4月1日至5月30日,为期60日,业界可透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 - 亲临或邮寄至医务委员会秘书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电邮至cpam@ssm.gov.mo;或传真(853)28751520,并请注明《持续专业发展(CPD)》讨论稿; - 直接於医务委员会网页(http://www.ssm.gov.mo/Portal/cpam/ch.aspx)「网上意见提交」系统填写及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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