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正接受网上报名,根据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CEPA的具体承诺,澳门执业医生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为:一、澳门永久性居民;二、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西医及牙科医生,须具有内地医学和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三、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中医生,须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 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又欲报考者,须於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24:00登入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於2016年3月29日至4月11日亲临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待审核相关资料填写无误后列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后,报考者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他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不可用手机或相机拍照),并将电子版上传至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资讯系统(http://jy.gdwsrc.net/user/login.htm)。 同时,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须於2016年3月29日至4月11日的办公时间内带同以下文件亲临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再进行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规格: 1. 从网上报名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审核表》(由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列印); 3. 澳门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本两份; 4. 医学/中医/口腔(牙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本两份; 5. 执业牌照副本两份或卫生局发出之在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本一份; 6. 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本一份; 7. 从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资讯系统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另外,报考者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供统一缴费连结,具体事项请随时留意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 报名活动,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办理报名手续,可致电28713734/28713735向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查询(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6楼),或浏览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