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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公共停车场5月起调整收费


第三阶段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将於5月1日起实施,涉及北区和氹仔区10个公共停车场。一如既往,调整收费后,轻型汽车停泊日间收费每小时6元,夜间每小时3元、电单车日间收费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同时,亦取消相关公共停车场设有月票之规定,以明确落实月票「只退不补」政策。 本澳公共停车场的泊车收费多年没有调整脱离市场发展,加上泊车资源匮乏,有必要提升繁忙时段公共停车场的流转率,故此在参考了其他地区的泊车收费、本澳私人停车场的收费、通胀及公众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政府提出分四阶段调整公共停车场之泊车费率,并引入以上午8时及下午8时为界限的分时分段收费模式,以进一步拉近公共停车场与私人停车场之间的收费距离。 取消停车场规章设月票规定 随著第一、二阶段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於去年12月及今年3月实施后,政府公报今日(14日)再刊登多则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由5月1日起实施第三阶段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共涉及10个位处北区和氹仔区、现时没有出租月票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具体包括:永宁街、望贤楼、望善楼、丽都、交通事务局大楼、快富楼、青葱大厦、青翠楼、青泉楼及氹仔中央公园停车场。调整收费后,轻型汽车日间(上午8时至晚上8时前)收费每小时6元,夜间(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8时前)每小时3元;电单车日间收费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为落实月票「只退不补」的政策,批示同时修改了上述停车场之使用及经营规章,取消相关停车场设有月票之规定。 余下的公共停车场将於稍后时间亦会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以全面加强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让有关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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