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0)日表示,与香港磋商两地刑事司法互助协议进展顺利。澳门特区政府与香港、以及内地之间的司法互助协议,须与本澳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原则、细节内容保持一致。 陈海帆早上在政府总部与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会面。会议后陈海帆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港澳政府工作团队今日举行会议,继续磋商两地刑事司法互助协议的原则性、细节性和技术性事宜,会议气氛良好,讨论进度顺利,当中仍有一些问题须等待双方研究再作调整。 对於传媒关注逃犯移交的执行安排,与其判决期限之间的处理,陈海帆重申,从法律原则和技术层面而言,日后两地的刑事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后,若案件的法律判决仍然有效,便可向另一方政府提出执行协议内容,例如移交逃犯等。 至於澳门特区内部立法工作,政府已将《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草案送交立法会审议。政府与香港、以及内地商讨司法互助协议,须与本澳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原则、细节内容保持一致,因此,特区政府与香港、内地磋商协议的同时,也尽力配合立法会审议《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草案的进度,两边工作同步进行。 陈海帆补充,与内地商讨司法互助协议,很多内容已基本达成共识,尚待后续的细节讨论。澳门特区政府与香港、内地的协议签署没有捆绑在一起,会分别按照磋商进度决定签署时间。
视频:【新闻局】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港澳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商讨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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