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於今日(3月7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持,与会者包括秘书长高炳坤、各施政范畴司长办公室主任,以及法务局、民政总署、财政局和文化局等代表。会上就强化和完善特区政府公共档案管理,以及启动特区政府中期立法规划作了深入的讨论,并确立了具体方案。 陈海帆司长在会上强调,强化特区政府公共档案管理的目的在於根据现有的法律制度,各公共部门对涉及其职能范畴的行政档案进行用途分类,厘定相应的保存期,让文件档案的处理更规范化,以有效保存政府文件及节省行政资源。 至於中期立法规划方面,陈海帆司长强调,有关规划是今届政府加强法制建设的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它紧扣着澳门特别行政区五年发展规划及“一个中心一个平台”的建设,明确特区政府各施政范畴立法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可更好地统筹和协调各项立法工作的进程,确保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事宜的法律法规能够适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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