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卫生局收到内地通报2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通报 呼吁市民继续防范寨卡病毒病


卫生局今日(2月23日)接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再确诊2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卫生局呼吁市民继续防范。 新增病例为浙江省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同团旅游回国人员。第一名患者为38岁男性,浙江义乌人,商务人员,於2月21日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第二名患者为9岁男性,学生,为第一名患者的儿子,於2月16日出现头痛,21日背部出现少量皮疹。两名患者均有受影响国家(斐济、萨摩亚)旅行期间的蚊虫叮咬史,2月14日经香港回内地。2月23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两名患者为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目前,两名患者均在浙江省义乌市中心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状况良好,体温正常,病情已明显好转。 卫生局表示,可能传播寨卡病毒病的白蚊伊蚊在澳门普遍存在,但一旦有感染者将病毒带到澳门,澳门亦有发生传播的风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目前除美洲多国有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外,东南亚的马尔代夫和泰国亦有寨卡病毒病在当地持续传播。卫生局呼吁市民采取下列措施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感染: 1.孕妇或打算怀孕的人士应暂时避免到受影响地区; 2.市民前往受影响地区时,宜采取各种防蚊措施,包括穿浅色长袖衫裤,在暴露部位使用驱蚊剂,在有空调或有防蚊装置的地方住宿; 3.曾到过受影响区的人士,离开后仍需严格采取防蚊措施28天; 4.怀孕妇女或没有其他可靠避孕方法避孕的育龄妇女应暂停和曾於近期在受影响地区停留的男性进行性行为,或应在每次性行为时要求该男性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其他人士和曾於近期在受影响地区停留的男性进行性行为时,可考虑每次及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以降低被感染的风险。 5.如有发热、出疹等疑似寨卡病毒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之医生相关的旅游史。 6.曾到过流行地区的人士,在离开受影响地区后28天内不要捐血。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