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昨(1)日会见与葡萄牙驻澳门及香港总领事薛雷诺,重点讨论葡萄牙公民获取澳门居留的问题。 会晤中,双方充分肯定保安部队与保安部门长久以来有著良好的合作关系,保安司司长认同葡萄牙公民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所作出的贡献。黄少泽司长介绍指出,澳门警方对於葡萄牙公民申请澳门居留个案的处理政策并没有改变,根据资料显示,首次申请的审批时间,现时平均为76天,续期申请为25天;在过去12年中,共2039份居留申请,仅114份被拒绝(约占5.5%);而2015年接获的131份申请当中,也只有4份被驳回,当中,被驳回的申请主要是由於一些法定要件不足所致,从2003年至今,针对申请被拒而提起司法上诉的个案也仅有1宗。 期间,双方也讨论到衡量“与澳门的生活联系”、“与澳门居民的亲属关系”以及“从事有利於特区且确保维生及充足生活条件的职业活动”等三种申请理由的理据审查准则。双方都充分认同必须在尊重法定前提下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都强调申请者提出理由的真实性和确切性是有效审查的重要前提。 与会的还包括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治安警察局局长及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