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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5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升幅收窄至3.73%,而全年通胀率为4.56%,较2014年(6.05%)回落。 2015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7.31)按年上升3.73%,较11月(+3.77%)轻微减少0.04个百分点。烟草税增加、学费及家佣工资调升令烟酒(+37.85%)、教育(+8.93%)和家居设备及用品(+6.31%)录得较显著升幅;另一方面,衣履(-2.99%)及通讯(-0.79%)价格指数则录得跌幅。甲类(107.54)及乙类(105.41)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3.83%及2.89%。 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25%。冬季成衣及女装鞋价格上升,旅行团及电影等文化服务收费和车位租金上调,带动衣履、康乐及文化和交通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1.53%、1.49%及0.82%。此外,新鲜猪肉及水果价格回落,抵销了蔬菜及新鲜海产价格的升幅,致使食物及非酒精饮品价格指数按月微升0.06%。另一方面,烟酒及通讯设备价格和住屋租金下调,导致烟酒、通讯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1.04%、0.15%及0.04%。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24%及0.35%。 2015年第4季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107.10)较2014年同季上升3.8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录得4.00%及2.90%的升幅。 全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为105.72,按年上升4.56%,主要由住屋租金、外出用膳收费和车位租金上调带动,合共推高全年通胀率3.7个百分点,而汽油及石油气价格下调纾缓了部分通胀压力。按大类划分,价格指数升幅最明显的为烟酒(+17.33%)和住屋及燃料(+8.06%),通讯及衣履价格指数则分别下跌0.26%及0.08%。全年的甲类(105.92)及乙类(104.10)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4.88%及3.67%。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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