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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务司将代表特区与新福利签署公证合同修订本


特区政府与澳门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下简称“新福利)完成有关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第一标段及第四标段公证合同修订本的磋商工作,预计短期内正式签署。而政府公报今日(11日)刊登行政长官第2/2016号行政命令,授予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新福利签署相关公证合同的修订本。 随著新时代投入营运及澳巴完成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合同的修订,政府一直密切跟进新福利相关合同的磋商工作,务求能依循廉政公署的意见及建议,符合五月十四日第3/90/M号法律规定,并确保巴士服务的正常、持续及稳定运作。 近期双方已完成相关合同修订的磋商,有条件签订合同修订本。是次合同修订本,拟订了新福利的新营运机制,增加新福利合同的责任,包括:须遵循公共服务批给制度的监管要求、收入与服务评鉴挂勾等。新机制与新时代及澳巴的营运机制相若,但因应新福利原公证合同而衍生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应调整,故内容有所不同。合同修订本具体细则适时会向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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