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於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五〉在澳门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平常全体会议,由文化局局长、文化遗产委员会代主席吴卫鸣主持会议,文化局介绍文物建筑修复及支援机制,和谘询“对善牧会大楼提供支援”工程工作等。 文化局在会议上向委员介绍对文物建筑的修复及支援机制,包括支援对象、支援形式以及相关的程序及流程等。根据《文遗法》及现行《都市建筑总章程》的规定,被评定的不动产权利人具义务和责任,对不动产进行必要的保养及维修;鉴於部份被评定的不动产修复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及负担,《文遗法》就有关情形指出公共部门对被评定的不动产在不同情况下可提供支援。会上有委员表示可对业权人进行有关机制的推广工作,提升文物保育意识;亦有委员指出修复工作上需加强财政管理,同时注重修复技术上的支援,更好推动保护本澳的文物工作。 早前,具有葡萄牙别墅式建筑风格的得胜马路三十号善牧会大楼屋顶出现瓦片移位及渗漏情况,文化局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并获同意后,已开展并完成对相关紧急维修的支援工作。上述工作执行过程中,修复人员发现该大楼屋顶的木梁及瓦顶已出现结构性的破损,损毁严重,具一定程度的风险,须尽快对其进行修复工程。文化局拟对具文化价值的善牧会大楼进行屋顶结构修复工程提供支援,因此於是次会议中,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会上委员一致通过相关修复工程的支援工作。 出席会议的包括文化遗产委员会秘书长蔡志雄,文化局文化遗产厅厅长梁惠敏,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代表黄慧桦,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李华苞,以及委员刘永诚、刘哲明、马若龙、郑国强、李莱德、李业飞、谭志炜、林发钦、吕泽强、林智超、何嘉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