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环保局於50个公共垃圾房设废旧电池收集点

設於公共垃圾房門口的廢舊電池收集點貼有標示,方便市民辨識。

环境保护局已开展增设废旧电池收集点的工作,预计今年内於50个公共垃圾房设废旧电池收集点,目前已在澳门半岛及氹仔共6个公共垃圾房设回收箱,其余44个公共垃圾房收集点亦将於本月内对外开放,方便市民将废旧电池作分类处理。环境保护局於2017年将继续落实在公共部门的对外服务点,以及超级市场、便利店、电讯公司、银行等商户设置更多收集点,扩大收集网络。 上述6个已设有废旧电池收集点的公共垃圾房包括(地址前为垃圾房编号):M2海边新街228号(康公庙前地)、M24民国大马路2号A(近峰景大厦)、M31和平斜巷4号(慈幼中学侧)、M82如意巷26号(新福花园后面)、M98妈阁上街15号(近旅游巴停车场),以及T10氹仔中央公园(邻近基马拉斯大马路)。而设於环境保护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地下接待处)和澳门特殊和危险废物处理站的收集点将继续对外开放。 是次废旧电池收集计划主要收集常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使用的一次性电池(包括筒型及钮扣电池)以及充电池(包括锂离子(Li-ion)、锂聚合物(Li-polymer)、镍氢(NiMH)及镍镉(NiCd)电池)。当中,在回收充电池前须先在金属接触点上贴上遮蔽保护胶纸,以防止金属接触点在储存及运送中意外触碰,造成短路之危险。详情可浏览环境保护局网页内的《废旧电池收集指引》(http://www.dspa.gov.mo/pdf/Guide22-tc.pdf)。负责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服务的营运公司会定时到各站点收集废旧电池,并运到澳门特殊和危险废物处理站作无害化处理。 最后,特区政府在条件成熟时计划透过区域合作方式将废旧电池作资源化处理,进一步优化现有工作。但源头减废才是减少废旧电池产生的最有效方法,环境保护局呼吁市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鼓励以充电式电池代替一次性使用电池,符合成本效益亦更环保。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