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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检察长办公室一名人员涉嫌瞒报物业骗购经屋的初步处理


(检察院消息) 日前,廉政公署揭发检察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涉嫌隐瞒在内地已有物业以骗购经济房屋的事件,检察院已接收该案文本,目前,正依照刑事法律和《澳门公共行政人员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事件进行处理。 公平、公正地履行法定职责是检察院的宗旨,对於触犯刑事法律的任何事项,检察院必将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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