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海上事故紧急救援

通报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求助方式及所需文件

求助途径

求助人士可亲身或透过电话、海事频度第 16频或其他可行方式联络澳门海关。

  1. 亲身求助
    – 澳门海关各值勤单位
  2. 请求救援电话
    – (853)2855 9944
    – (853)8490 0487
    – (853)2893 9122
    – 或致电 999、110紧急求助热线转介

求助时需提供的资料

  1. 事件性质(如船舶火警、撞船、船隻搁浅、船舶所需的海上协助等);
  2. 事发地点(包括经纬度、港口码头、桥樑、附近地标等);
  3. 事件情况(儘可能提供事件和相关情况);
  4. 受灾人员(儘可能提供受灾人员状况,如:受灾程度,数量等);
  5. 其他适用资料(有助相关部门调派适当船艇及装备到场协助的信息);
  6. 姓名;
  7. 联络电话(电话或海事频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地址:澳门妈阁上街嘉路一世船坞西南端海关总部大楼
办公时间:24小时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在明确接报召唤后,20分钟派员到达现场。(服务承诺)


资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SA)

最后更新时间:2017-08-11 12:50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