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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公布未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教育界法人名单


根据现行《选民登记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送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教育界法人名单将於10月15日(星期六)起公布并张贴於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七至九号一楼,有关名单亦可於教青局网页http://www.dsej.gov.mo查阅。 根据上述法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在公布上述名单后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得以错误或遗漏为依据,向非高等教育委员会以书面提出声明异议,地址同上。如欲查询更多资讯,可与教育暨青年局陈伺彦小姐联络,电话:8397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