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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的土地批给、徵收及赔偿”研讨会


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将於10月17至20日下午6:00至晚上8:30假座宋玉生广场336-342号诚丰商业中心7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办“城市规划中的土地批给、徵收及赔偿”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为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之一,主讲嘉宾包括: 1. 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Fernando Alves Correia教授; 2. 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Fernando Licínio Lopes Martins教授。 研讨会将以葡语进行,辅以广东话即时传译。在为期四天的研讨会期间,除将探讨下列议题外,亦将分享都市规划的宏观视野: 1、澳门特别行政区关於城市法律体制的方针 2、澳门特别行政区土地法律制度的特定情况 2.1 批给的种类 2.2 批给的程序 2.3 批给的制度 2.4 批给的变迁:修改、无效及归还 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用徵收 3.1 徵收的概念:典型及牺牲的徵收 3.2 徵收的目的 3.3 徵收法律制度关系的主体 3.4 徵收正当性的前提条件 3.5 依法徵收的私权保障 3.6 徵收的程序及步骤 4、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规划的法律制度 4.1 规划的运作及方式 4.2 规划程序的组成 4.3 规划的法律性质 4.4 规划之间的关系 4.5 预防措施 4.6 规划的动向 4.7 规划的违反 4.8 规划的争议 4.9 因城市规划及相关预防措施造成的损害的特别赔偿个案 包括是次研讨会在内的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与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以“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的发展和现代化”为目标,该项目将持续至2019年11月。 合作项目的执行和协调工作由法务局负责,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多个不同实体及公共部门负责主办,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欧洲研究学会、经济局、消费者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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