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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外敬老金受益人每年需办理1次生存证明


社会工作局将於10月向合资格长者发放敬老金,温馨提示以下事宜。 在澳门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每年只需办理一次生存证明。倘於8月31日或之前完成办理,将於10月获发款项。倘於8月31日之后完成办理,将於稍后获发款项。 在本澳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无需办理生存证明,每年会自动获发敬老金。社工局呼吁受益人,倘个人资料出现变更,应尽快通知社工局。 如欲查询生存证明资料,可致电敬老金查询专线28366166,或社工局查询专线2836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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