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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滋扰立法会运作,警方经多次劝喻无效,果断采取措施


治安警察局就近日有团体於立法会递信后在报章上发表与事实不尽相符的言论,现谨作如下回应: 於2016年7月27日下午二时四十分,分别有两个团体先后到达立法会进行递信活动。当中,第一个团体按警方及立法会职员指示,派出适当代表五人进行递信,并在指定范围内接受传媒访问,秩序畅顺。 然而,另一团体一行多人携同巨型纸牌,於立法会侧门聚集表达诉求,随后更堵塞立法会主要进出通道。警方及立法会职员虽曾多次劝喻,要求有关递信团体派出适当人数之代表进行递信活动,惟其不作理会。於递信后,上述团体继续停留於立法会侧门楼梯级前行人通道及阻塞会场主要出入口,并向在场人士发表其诉求,导致严重阻塞与会人士进出通行。 鉴於当日下午三时,立法会正值举行「行政长官列席立法会答问大会2016」,出席会议除立法会议员外,更有旁听之市民及采访记者,人数过百,为确保立法会正常运作及现场人士出入安全,警方一再劝喻及作出多次警告,惟有关团体仍不听从。为尽快恢复公众秩序,令立法会主要出入口保持畅通,警方采用人链以有序缓慢方式推行,将有关现场聚集人士推进至一旁的行人路段,整个扰攘过程历时接近二十五分钟。就上述情况,有关团体已涉嫌触犯「违令罪」之刑事行为,本局已制作笔录,并将送交检察院处理。 本局重申,维持公共秩序及保护重要设施乃治安警察局的重要职责之一,呼吁任何人士在表达诉求的同时,必须顾己及人并遵从在场警务人员指示,合法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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