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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昌离任惩教管理局局长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及轄下各部門領導出席嘉獎儀式

保安司辖下惩教管理局局长李锦昌基於个人原因,决定於2016年7月31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局长一职,返回原职位。 李锦昌局长於1995年加入公职,回归后自2000年8月1日起一直担任原澳门监狱狱长,并在原澳门监狱与原法务局少年感化院合并、於今年1月1日成立惩教管理局后继续担任局长一职。去年12月,李锦昌表达了任满后不再担任部门领导职位的意向,随后获上级同意并接纳。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尊重李局长的个人决定,并赞扬其在担任惩教部门领导这十六年来,以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带领全体惩教人员共同努力,致力优化狱政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人员和设施水平,积极协助在囚人和感化院院生重返社会,感谢其多年来为本澳惩教工作的良好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另外,今天上午,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举行了嘉奖礼,由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向李锦昌局长颁授嘉奖状。出席者还包括警察总局局长马耀权、海关关长黄有力、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各保安部队和部门领导以及惩教管理局主管人员等。 李锦昌离开领导岗位后将继续在惩教管理局任职,利用其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协助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和惩教管理局跟进路环新监狱工程项目。 李锦昌离任后,惩教管理局局长一职将暂时由副局长吕锦云代任,新局长的任命程序将尽快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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