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视乎情况携带所需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
接待柜台: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电话:(853) 8866 8866(非办公时间设有留言服务)
传真:(853) 2835 3355
邮递:免付邮资,信封上只须写:“政府资讯中心”或“CIP"
费用
免费
服务承诺
将市民的投诉和建议转介予专责部门:正式立案日起计 6个工作日内将问题转介予专责部门(服务承诺)
将专责部门的答复转达予市民:
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转告(服务承诺)
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转告(服务承诺)
备注
政府资讯中心在市民提供足够资料的情况下,方能为有关问题立案和作出转介处理。因此,市民对公共部门提出投诉时,应尽可能指出针对的事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或涉及人物等;提出建议时,应陈明具体内容。此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 如果以匿名方式提出,专责部门可能不予处理;
- 如果要求个人资料保密,政府资讯中心会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作出指引;
- 如果投诉的问题涉及直接、个人及正当利益时(即直接涉及立案人的个人利益且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必须提供立案人的个人身份认别数据,最少要具姓名和地址;
- 如要求把专责部门的回复翻译为另一种官方语言或英语者,时间会延长 5个工作日。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http://ocpes.cip.gov.mo/#forward,亦可透过亲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递、邮柬方式查询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电话/电邮/公函邮递/传真或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只适用于亲临领取公函)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